2026 03/31

一、什么是Schedule A诉讼?


在美国联邦法院实践中,“Schedule A诉讼”指的是权利人利用一份附件清单(即“Schedule A”)在同一案件中起诉大量被控侵权的电商卖家,常见于商标、版权乃至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这份附件通常列的是店铺名、域名、平台账号等,而不是自然人或公司的真实身份信息。


对于中国跨境电商卖家而言,Schedule A诉讼最大的威胁,在于原告往往会在被告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无通知的临时禁令(TRO)和资产冻结,直接冻结店铺收款账户和库存关联资金,使卖家“先被判刑,后被告知有案”。


二、发展历程:从“总部联系”到“重点整治”


Schedule A模式在2010年代开始在美国逐渐兴起,其中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NDIL,位于芝加哥)长期被视为这类案件的“中心战场”。原告可以在一案中列入数十甚至数百名被告,通过统一申请TRO和资产冻结,实现对平台卖家的“集中打击”。


随着案件数量激增,学界、实务界和部分法官开始质疑这一机制是否损害了被告的程序权利,特别是对于境外卖家而言:他们往往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集体列入密封附件,账户先被冻结,再通过平台或邮件“被告知”自己在美国被起诉。


三、典型诉讼流程


在实务中,一个典型的Schedule A案件大致会经历以下阶段:


1.起诉及Schedule A提交

原告向联邦法院秘密提交诉状,并附上密封的Schedule A,列明大量被控侵权的店铺、域名、账号等信息。


这一步通常不会提前通知被告。


2.申请无通知临时禁令(TRO)和资产冻结

原告请求法院在不通知被告的前提下签发TRO,要求平台立即下架相关链接、冻结店铺及关联资金。


在NDIL的传统实践中,这类申请曾经经常被批准,这也是Schedule A模式得以迅速扩张的关键。


3.替代送达

由于被告多为海外卖家,法院通常允许通过电子邮件、平台站内信等方式进行“替代送达”,而非传统的线下送达。


许多卖家是通过看到店铺被冻结、收到平台通知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卷入了美国诉讼。


4.被告应诉与缺席判决

被告如在规定期限内不应诉,原告可以申请缺席判决,要求法院认定侵权成立、继续冻结并没收资金、判给高额法定赔偿等。


大量中国卖家因为不了解程序或语言不通而选择“放弃”,最终留下缺席判决记录。


5.证据开示、审理和判决

如果被告积极应诉,双方进入证据开示和实体审理阶段,法院最终决定是否侵权、是否维持禁令以及赔偿数额。


四、原告的举证责任与法定赔偿


即便在Schedule A模式下,原告仍然承担证明侵权的举证责任,通常包括:


证明其知识产权(如注册商标)有效且处于保护期内;

证明被告未经授权在商业中使用相同或近似标识;

证明该使用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或已经造成损害。


在大多数商标“假货”案件中,原告往往选择依据《兰哈姆法》(Lanham Act)主张法定赔偿而非实际损失:

一般情形下,每一件假冒商标、每一类商品的法定赔偿范围为1,000–200,000美元;

如构成“故意假冒”,上限可提高至每一商标每一类商品2,000,000美元。


这意味着,如果被认定为“故意销售假货”,即便实际销售额不高,理论上的赔偿风险仍然“相当可观”。


五、2025年NDIL的“刹车”:Kness法官的强烈反弹


1.先按下“暂停键”:大批Schedule A案件被集体暂缓


2025年6月,NDIL的John F.Kness法官对其名下的几十起Schedule A案件发布命令,集体中止(stay)审理,并明确表示法院需要重新审视以下问题:


在此类案件中频繁使用无通知的ex parte程序是否恰当;

大面积密封案卷、匿名列出被告是否合理;

预先授予TRO和预判资产冻结是否是适当的司法裁量;

将大量彼此并无明显关联的被告合并在一案中,是否符合联邦程序规则关于共同诉讼的要求。


这一命令被视为NDIL内部对Schedule A诉讼“踩刹车”的信号,为后续更为系统性的批评埋下伏笔。


2.再重锤批评:Eicher Motors案中的长篇意见


2025年8月8日,在Eicher Motors v.Schedule A Defendants一案中,Kness法官发布了详细的意见书,拒绝了原告请求的无通知TRO和资产冻结,将对Schedule A模式的质疑写成“系统性批判”。该意见的几个要点包括:


提高证据具体性要求

法官指出,原告不能仅凭模板式诉状、概括性的截图和推断,就要求法院针对数十名被告集体签发TRO和资产冻结命令。对每一被告,应当有更具体的侵权事实和证据支持。


对无通知TRO持更高门槛

裁定强调,ex parteTRO是例外而非常态,不能因为Schedule A案件“已经成为惯例”就默认可以跳过通知被告的环节;原告必须具体说明为什么传统的对抗性程序不足以保护权利,以及为何存在真正紧急性。


对预判资产冻结提出实质质疑

法官特别指出,当原告主张的主要是金钱性质的法定赔偿,而非真正意义上的衡平救济时,单纯为了将来执行金钱判决而冻结被告资产,并不符合最高法院相关先例对衡平救济的限制。


换言之,“先冻结一切钱,再慢慢打官司”的做法将面临更严格审查,难以再“轻松获批”。


对大规模合并起诉的批评

Kness直言不讳地指出,当前的Schedule A机制“在现有形式下不应继续延续”,并对在无充分事实关联的情况下,将众多被告集中在一案中提出严厉质疑。


多篇美国律所与评论文章认为,Eicher Motors案不会从全国范围“终结”Schedule A诉讼,但在NDIL至少显著提高了原告获得无通知TRO和预判资产冻结的门槛,也预示着将来会出现更严格的合并审查、更精细的证据要求、以及更“收窄”的救济方式。


六、在新形势下,中国卖家可以如何应对?


针对2025年之后NDIL的新态势,中国跨境电商卖家如果卷入Schedule A诉讼,可以考虑更积极地应对,而不是被动接受冻结和缺席判决。


主动应诉、避免缺席


及时聘请专业律师,确保在答辩期限前提出应诉。


一旦缺席判决成立,后续推翻难度和成本都会显著增加。


挑战案件的“规模合并”与管辖权


质疑原告将大量彼此无关联卖家合并在同一案件中的合理性,要求拆案或排除部分被告。


检查自身与美国、与NDIL的联系是否足够,在适当情况下提出缺乏个人管辖权的抗辩。


抓住“反对资产冻结”的新机会


在Kness的思路下,如果原告主要请求的是金钱性质的法定赔偿,而非真正衡平救济,被告可以据此质疑预判资产冻结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律师可申请修改或解除冻结令,争取恢复部分资金与店铺运营,减轻现金流冲击。


质疑无通知TRO的必要性


结合自身情况,论证并不存在“立即转移资产逃避执行”的真实风险,或者已经采取措施保持资金透明。


要求法院更多采用对抗性程序,而非一味接受原告的单方陈述。


实质抗辩:否认侵权或主张抗辩事由


通过出示授权链条、对比商品与商标、分析使用方式,证明不存在假冒或混淆。


在适用情形下主张合理使用、平行进口、非商业性使用等抗辩。


程序策略:缩小诉讼范围


利用早期程序动议(如驳回动议、部分简易判决动议等)清除部分被告、部分请求或不当证据。


通过与原告谈判、和解等方式,力争以可控成本退出诉讼。


总体来看,Kness法官的系列举措并不意味着Schedule A诉讼会消失,但对卖家而言,法院对这一机制的反思和收紧,为被告争取了更大的程序空间和谈判筹码。


七、对中国跨境卖家的几点提醒


把合规当作事先“防御”而非事后“补救”


尽量避免明显“打擦边球”的商品和页面设计,保留好商标授权、进货凭证、设计创作记录等关键证据。


一旦遇到投诉或平台下架,及时梳理证据,必要时提前咨询律师。


遇到冻结不要“直接弃店”


看到账户被冻结、收到英文邮件时,请确认是否涉及美国诉讼,而不是立刻弃店转号。


在新形势下,主动应诉往往有机会要求法院审查冻结合理性,而“躺平”则意味着很可能被判高额缺席赔偿。


关注NDIL与其他法院的后续发展


Eicher Motors案已经鼓励原告考虑上诉,也可能推动其他联邦法院借鉴NDIL的做法,对Schedule A诉讼施加更多限制。


对卖家而言,这既意味着风险仍在,也意味着防御工具箱正在“升级”。


本所可以为您做什么?


面对Schedule A诉讼及相关合规风险,专业团队介入往往能显著降低不确定性和整体成本。结合跨境电商的业务特点,本所可提供以下服务:


风险评估与预警

针对现有店铺、热销品类和运营模式,出具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报告,帮助卖家提前识别高风险商品、页面元素及运营行为,减少“踩雷”概率。


应诉策略与代理

为已被列入Schedule A案件的卖家提供一站式应诉服务,包括案件研判、挑战管辖与合并起诉、申请调整或解除资产冻结、制定整体诉讼与和解策略等。


和解谈判与成本控制

在合适情况下代表卖家与权利人谈判,争取更可控的和解条件和付款安排,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接受不合理要求。


合规培训与制度搭建

为电商团队提供定制化合规培训,协助建立内部审核流程(新品上架前IP检查、授权文件管理机制等),把“合规”变成企业运营的一部分,而不是事后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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