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综艺”爆火背后的娱乐法暗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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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综艺”爆火背后的娱乐法暗线
当“她综艺”成为综艺市场的“流量密码”,镜头内外的法律博弈从未停止。从“未修音片段流出”起诉节目组,到“剧情影射某企业”陷入名誉权纠纷,再到某女性职场综艺因“未经授权使用素人日记”被判侵权——这些热点事件的背后,藏着娱乐法对“她叙事”的刚性约束。
一、镜头里的“真实”不能越界
“她综艺”的核心吸引力在于“女性真实状态的呈现”,但“真实”二字从来不是侵权的免责牌。《民法典》第990条明确将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纳入人格权保护范围,而“她综艺”的制作特性,恰恰让这些权利成为高频侵权领域。
1.肖像权:从正片到花絮的全链条授权
某女性脱口秀综艺曾因将嘉宾“后台补妆丑态”片段剪辑进抖音宣传视频,被法院认定为“超出授权范围使用肖像”。法律明确规定肖像使用需满足“明确授权+限定范围”双要件——这意味着节目组不仅要在合同中写明“肖像使用范围包括正片、预告片、短视频平台传播”,更要细化“使用期限”。尤其对“360度无死角拍摄”的真人秀,需特别约定“丑态镜头、未修饰画面的使用权限”,避免因“过度曝光”引发纠纷。
2.隐私权:“情感破冰”不能碰的红线
“她综艺”常以“深夜谈心”“创伤分享”制造泪点,但这些内容可能踩中隐私权雷区。个人经历、情感状态已被列为敏感个人信息,其处理需取得“单独同意”。实务中,法院对“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认定趋于严格——即使嘉宾自愿分享,涉及“未公开的家庭住址、医疗记录”等核心隐私,仍受法律绝对保护。
3.名誉权:剪辑权不是“再造事实”的权力
剪辑是“她综艺”的叙事利器,却也可能成为侵权工具。某女性成长综艺因将嘉宾“玩笑话”剪辑为“攻击性言论”,导致其被网暴,实务中,法院认定节目组构成名誉权侵权的判断标准有三:是否存在“捏造事实”(如无中生有编造嘉宾言论)、是否“侮辱诽谤”(如用贬义字幕强化负面形象)、是否“造成社会评价降低”(如引发大规模负面评论)。
二、合同签署是全流程法律保障的关键
实务中,很多纠纷源于格式条款和模糊约定。嘉宾合作协议要明确剧本授权、危机解约、衍生权益这三大核心条款;
对于素人参与者,需明确告知信息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允许其随时撤回同意,且应让素人逐项确认权利,而非签署笼统的一揽子同意书。
同时,内容合规要把握好性别议题尺度,合理评论需基于事实且无侮辱性表述,商业植入不能虚假宣传,价值导向要正确。
三.法律建议
为确保“她综艺”合规发展,建议建立覆盖立项、录制、剪辑阶段的三阶审核机制;在合同中实行人格权反向清单管理,列明禁止使用的内容;对素人权益进行双重保障,除了知情同意书,还可签署保密协议;推行商业植入预审表制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核;制定争议应对法律预案。
“她综艺”的价值,在于让女性故事被看见;但更在于让这些故事被合法地看见。当镜头对准女性的多元人生时,唯有守住法律的边界,才能让“她叙事”既充满力量,又行稳致远。毕竟,真正的“女性力量”,从来都建立在对规则的尊重之上。
行业 · 新政
1、2025年07月16日,公安部印发实施《关于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明确,要向保护科技创新精准发力,深入开展防范打击商业秘密犯罪“安芯”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向推动产业发展精准发力,依法严厉打击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消费品领域侵权假冒犯罪,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向促进文化繁荣精准发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犯罪,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要向守护民生安全精准发力,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多发性犯罪,消防器材、建筑材料、电气设备等领域危害生产生活安全的假冒伪劣犯罪,涉种子、化肥等套牌侵权犯罪,以及制售假烟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意见》提出,要完善打击模式,对知识产权犯罪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联动打击,提升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质效。要推行主动警务、预防警务,建立健全常态化警企联系服务机制,强化法治服务精准供给。要依托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等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要围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企业群众的关心关注转化为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的源头活水。要发挥双多边机制作用,深化国际执法合作,推动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法治体系,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
2、2025年7月11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聚焦微短剧行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两年来,广电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微短剧向上向善,鼓励创作范式、传播方式、商业模式的创新探索,取得明显效果。微短剧价值导向问题基本得到扭转,品质持续升级,行业持续繁荣,不仅为影视从业者提供了文艺创新的机遇,也使普通大众创作者通过参与视听文艺作品创作进行自我表达成为可能。然而,近一段时间,少数竖屏微剧制作机构和播出平台为所谓“爆款”打出怪招、险招,出现过度娱乐化的苗头倾向。个别微剧甚至打着艺术想象的幌子,对现实生活和逻辑任性编织、随意解构,甚至儿戏化、幼稚化、反智化,影响微短剧行业共同努力树立起来的良好形象。
艺术创作可以对现实形象进行主观想象性建构,但一定要建立在对生活基本真实和基本逻辑的尊重之上。为维护微短剧良好生态,促进行业行稳致远,各级广电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微短剧行业市场主体要落实播出、制作、宣发的主体责任,坚决守住艺术创作底线,坚决杜绝极端“反智”“雷人”“离谱”的人设、剧情等。同时,持续激活大众创造创新能力,开辟专门频道发现和推荐来自端原生等渠道的优质微短剧,拓宽微短剧题材类型,优化平台算法,形成百花齐放、丰富多彩的良好局面。
3、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原始创新的保护。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区域、部门协作,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多元纠纷解决、维权援助以及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风险预警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