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0/13

随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无人机在为社会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其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的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控制运行风险,预防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故,中国民用

航空局制定并印发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帮助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准确的法律指引,确保其合规运营,本团队特对该《办法》的重点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办法》的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运行监督办公室(以下统称监管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持有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管理。由此可见,无论是民航管理部门,还是从事无人机运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在涉及无人机事件信息管理时,均需遵守《办法》的规定。例如,某从事无人机物流配送的企业,在其运营过程中发生无人机事件,就应当按照《办法》要求进行信息管理和报告。


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的定义与划分标准


(一)事件定义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是指对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持有人的中型(25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50千克)和大型(最大起飞重量>150千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而言,从航空器为飞行目的准备移动直至飞行结束停止移动且主要推进系统停车的时间内,或者在机场活动区发生的航空器损伤、人员伤亡或其他影响安全的情况。这一定义明确了时间范围和事件涵盖的情况,比如在机场活动区内,中型无人机在滑行准备起飞阶段因故障导致机身损伤,就属于该定义下的无人机事件。


(二)事件等级划分


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和重伤、运输类和正常类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2250公斤以上无人驾驶航空器损毁无法修复或失踪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例如,某运输类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坠毁,导致机上搭载的货物损毁且飞机无法修复,同时造成地面人员重伤,该事件即构成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故。


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一般事件:除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故以外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如无人机在飞行中出现短暂的通信中断,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经及时处理后恢复正常飞行,这类情况通常属于一般事件。


(三)事件报告划分


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紧急事件:包括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有人驾驶航空器相撞等该《办法》第9条规定的14种情况。例如,中型无人机与民航客机在空域中发生碰撞,这种情况极其危险,严重威胁航空安全,属于紧急事件,必须立即报告。


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非紧急事件:依据该《办法》第10条规定,分为航空器运行与维修、机场运行和空管保障三类事件。像无人机在维修后首次试飞时,出现轻微的


操控异常,但经过调整后恢复正常,此类事件就属于非紧急事件中的航空器运行与维修类事件。


三、民航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民航局


民航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建立用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safety.caac.gov.cn)。民航局通过该系统,对全国范围内的无人机事件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从而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政策和措施。


(二)地区管理局、监管局


地区管理局、监管局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本辖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工作。以某地区管理局为例,其负责监督管理本地区内无人机运营企业的事件信息报告情况,确保企业按照《办法》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事件信息。


四、运营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一)制定管理程序与指定专人负责


特定类和审定类合格证持有人、拥有中型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50架(含)以上的开放类合格证持有人、拥有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10架(含)以上的开放类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制定事件信息管理程序,指定满足条件的人员负责事件信息管理,并按要求报送事件信息。这要求相关运营主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事件信息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例如,一家拥有60架中型无人机的开放类合格证持有人,就需要制定详细的事件信息管理程序,并指定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办法》规定的人员来负责信息管理和报送


(二)如实报告义务


事发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事件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或者迟报。若企业瞒报无人机事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比如,某企业发生无人机坠毁事故后,故意隐瞒不报,试图逃避责任,经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后,该企业可能会面临高额罚款、暂停运营资质等处罚。


五、事件报告流程


(一)紧急事件报告流程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紧急事件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当立即电话报告事发地监管局,12小时(境内)/24小时(境外)内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或UOM在线填报事件信息。例如,一旦发生无人机与有人机相撞的紧急事件,涉事企业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当地监管局,随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填报,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等情况。


(二)非紧急事件报告流程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非紧急事件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当在48小时内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或UOM在线填报事件信息。如某机场运行类非紧急事件,涉及无人机在机场周边未经许可飞行,影响机场正常秩序,相关发现单位应在48小时内完成信息填报。


(三)补充报告


获得新信息时应及时补充报告。由此可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报告并非一次性完成,随着对事件调查的深入,若有新的关键信息出现,报告主体有义务及时更新报告内容。


六、自愿报告制度


民航局鼓励个人积极报告可能影响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运行的隐患和缺陷,任何人可通过中国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SCASS)提交报告,报告途径包括网上填报(scass.airsafety.cn)、中国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scass cauc.edu.cn)。该制度体现了社会共治的理念,通过鼓励个人参与,能够更全面地发现无人机安全运行中的潜在问题。例如,一位普通市民发现某区域经常有无人机在禁飞时段飞行,存在安全隐患,其可通过SCASS系统进行报告,为监管部门提供线索。


七、法律责任与风险防范


(一)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瞒报、谎报或者迟报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影响企业的运营资质,相关责任人也可能面临行业禁入等处罚。此外,如果因无人机事件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

失,还可能引发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涉及刑事责任。例如,无人机违规飞行导致坠机,造成地面人员死亡,涉事企业和责任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犯罪,还将面临刑事追诉。


(二)风险防范建议


1.运营企业应加强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确保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熟悉事件报告等要求,避免因缺乏相关知识而导致违反该《办法》规定。


2.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事件信息管理程序,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事件信息管理中的职责,确保信息报告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3.投保相应的无人机事件保险,如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等,以降低因无人机事件可能带来的民事赔偿风险。


八、结语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管理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指引。作为从事低空经济法律服务的团队,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办法》的各项规定,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客户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开展无人机运营等活动,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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