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争议解决, 企业合规, 家族财富管理,
钱亚律师在仲裁、诉讼及合规领域有近十年的执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长期专注于民商事案件的争议解决,处理过大量的北京和全国各地的诉讼和仲裁争议案件,案件包括各类经济合同、股权投资、房地产和工程建设、公司治理、委托贷款、技术开发和合作、股权转让、中外合资以及民刑交叉等复杂疑难纠纷,并在保全、诉讼、执行、破产全方位流程中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从业以来,钱律师为数十家金融机构、国企民企在全国各级法院和仲裁委员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办理了数百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并曾代表客户参与几十起重大业务及纠纷的磋商与谈判。钱律师对企业整体运作和商业思维有着深刻的理解,对于客户的日常经营业务,钱律师能够结合业务特征、监管规定和典型案例出具专业建议,为客户实现业务落地的同时满足风险控制和隔离的需求。
钱律师的主要客户有中海油、中铁建、中航航空、民生信托、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理财子公司、鋆昊资本、网易音乐、天九企服、微梦传媒、豪特生物、康龙医药等。
钱亚律师于2024年加入高朋律师事务所。在加入高朋律师事务所之前,钱律师在某红圈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曾担任某人工智能领域科创公司法务总监。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本科
美国范德堡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行为法学会医疗健康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
北京市律师协会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领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北京市法院人民调解员
北京市女工委首都女律师巾帼志愿宣讲团成员
某医药公司独立董事
《可入表数据资源信贷融资基础要求》(团体标准,担任编辑、起草人)
《虚拟电厂的法律监管体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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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06
数据合法出境的开年帷幕——速评《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5年1月3日,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落地文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发布了《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3日。《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打响了2025年数据保护领域立法的第一枪,也是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规范个人信息跨境流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若正式通过,或可成为境外处理者处理境内个人信息在个保法管辖范围内进行数据合法出境的最优解。《征求意见稿》全文共20条,对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主要内容等进行了明确,旨在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1]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实现个人信息出境。本文将对《征求意见稿》涉及个人信息出境企业需关注的问题进行速评解析,并为企业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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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19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解读——感受监管动线的节奏与律动
2025年2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审计办法》”),《审计办法》对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工作应如何组织和开展作出了具体规定,将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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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17
虚拟电厂的法律监管体系介绍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能源转型加速、可再生能源比例持续上升,传统的集中式电力生产和调度模式面临诸多挑战。传统电力系统以集中发电为核心,通过超高压输电网络将电能传输至用户。然而,随着风能、太阳能等分布式能源的快速发展,这种集中式电力调度模式难以应对可再生能源波动性强、分布广泛等特性。在这种背景下,虚拟电厂作为一种新型的能源管理和调度模式应运而生,逐渐成为解决现代电力系统中分布式能源协调调度问题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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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11
浅析穿透式审判下循环贸易中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
循环贸易,可以理解它是在多个主体之间来产生这种连续的买卖关系,形成了一个闭环,最初的卖方又从最终的买方手里把货物买过来,形成了一连串的贸易。在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二终字第56号判决原文里面有一个对于循环贸易特别通俗和接地气的表述“走单、走票、不走货”。另依据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对循环贸易的定义,循环贸易是通过相同企业或关联企业之间签订内容相同的多份买卖合同,形成一个闭合的货物流转回路。无商业实质的循环贸易即便具备真实货物作为基础,但其货物仅在固定的若干家企业内部循环流转,核心目的在于扩大经营规模,而该等货物流转并未产生实际价值。在流转过程中,为实现账面利润的体现,每一次货物流转环节均可能确认业务毛利,最终导致企业虽有账面盈利,却实际形成潜在亏损,完全脱离了商业实质。据此,闭合性、无商业实质是循环贸易的本质特征。虽然此种交易模式在商业实践中已不罕见,但我国并无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卖型融资性贸易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仅国有资产监管政策对其有所提及。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和隐蔽性,我国司法实践在循环贸易中合同效力及各方责任的认定上存在裁判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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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31
网络安全法治的差异化演进:中国与新加坡《网络安全法》最新修订对比分析
在全球数字化加速转型、网络安全威胁不断扩张的共同驱动下,完善立法成为各国加固数字发展基石的必然选择。2025年10月31日新加坡《网络安全法》(Cybersecurity Act 2018)修订案已经生效,中国对《网络安全法》的修订将在2026年1月1日生效。但两国基于不同的国情与考量,法律修订的方向有所不同,中国的修订侧重于内部法律责任的强化与治理体系的协同构建;而新加坡的修订则通过扩展监管范围同时引入灵活机制,来提升其数字生态的整体韧性。这一近乎同步的立法动态,为观察不同治理模式下网络安全法治的差异化演变提供了典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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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10
《互联网应用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个人信息搜集监管加码
2026年1月10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CAC)发布《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尝试整合、完善并重构此前分散在各类规范性文件中的监管要求。《征求意见稿》共计七章三十九条,以互联网应用程序为核心监管对象,详细规定了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活动。同时,将软件开发工具包(SDK)运营商、应用分发平台运营商及智能终端制造商纳入统一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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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27
“法”护绿水青山 “典”筑生态未来——《生态环境法典》简评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于2025年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法典草案全文公开并在全国人大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提出建议的截止日期是2025年6月13日。2026年3月12日,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并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政府生态环境监管迈入“法典化”时代,这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对现有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范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