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法律服务,
王海阳律师,高级合伙人、高级知识产权师、种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研究与种业法律服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服务、农业行政争议解决、涉种民行刑交叉案件办理。
自2007年服务种业行业以来,始终以“专注、专一、专业”为工作方针,坚持“专精特新”工作思路。在种业知识产权和争议解决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系统研究农业高科技企业、精准识别种子育繁推环节风险点及有效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方面成效显著。参与了《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北京市种子条例》《海南自贸港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农业植物新品种复审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异议审查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调研、起草、修订活动,多项意见和建议被吸收或采纳。
作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CNR)《小康农家》《乡村讲堂》《三农早报》《每日关注》等栏目专家嘉宾,以案说法,为广大农民普及农业法律知识和农资识假辩假常识。2019年3月14日,应邀参加CCTV央视财经栏目“3.15共治共享、放心消费”融媒体直播访谈活动。2024年12月2日,应邀做客CCTV17农业农村栏目,参加“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访谈录制。
王海阳律师在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处理种业领域涉民事、行政、刑事等疑难、复杂案件。执业以来代理案件遍布西北、东北、华北、华东、中原、西南等多个省域,涉及农(种)业公司、农科院校(所)植物新品种权、技术秘密、产品责任、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等纠纷案件几百余起,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海阳律师于2023年6月加入高朋律师事务所。
加入高朋之前,曾先后任职北京市证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执业之前,王律师曾在山东省莘县烟草专卖局工作,在为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北农集团作物科技产业提供法律服务期间积累了丰富的种业领域法律实务服务经验。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
山东大学法学学士
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兼职研究员
通化师范学院客座教授
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库专家
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种子协会法律服务团成员
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理事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
北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海南省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大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呼伦贝尔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库专家
上饶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
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为北京某农业上市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上市公司大北农集团、隆平高科种业股权投资并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北京某博士股份公司交易金额达20多亿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案提供法律服务,高效推进申报,在申报以普通程序立案后34天,成功取得不予禁止决定书
代理包括但不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哈尔滨市/长春市/济南市/石家庄市/兰州市/太原市/西安市/乌鲁木齐市/武汉市/合肥市/南昌市/长沙市/昆明市/南京市/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百余起侵害植物新品权纠纷案件
●著作类:
专著《种子法律实务一本通:145个实务问答与38个植物新品种典型案 例精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22年6 月版;
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与典型案例分析》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1年5月版;
参编《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年度报告(2021)》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年5月版,《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年度报告(2023)》中国法制出版社2023年5月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法律手册》海南出版社2023年6月版,《农业执法常见问题问答系列—种业篇》(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课题类:中国法学会202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品种审定与植物新品种保护关 系研究》(第二作者),课题编号:CLS(2021)D90,2021年11月10日结项;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课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研究》(参与植物新品种 权维权专项研究),2021年8月。
●论文文章类:
《品种审定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冲突与协调》载《中国知识产权》2022年第180期;
《浅析民法典视角下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规制》载《中国种 业》2021年第4期;
《新冠疫情下种子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与对策--以网络 销售侵权假劣种子为例》载《国科农研院》2020年3月9 日;
《从一起水稻商品 名称侵权案,看植物新品种名称保护的法律问题》载《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 中心“IP 颖响力”》2018年2月1日;
《论完善种子企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对 策》载《中国种业》2016 年第12期;
《我国种子企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 题》载《中国种业》2016年第10期;
《房产“新政”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载新华社《经济参考报》2010年8月10日;
《种子企业关于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载《中国种业》2009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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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0/17
浅析种业知识产权案件中商业维权公司是否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商业维权公司的身影越来越常见,但这类公司是否具备单独起诉的主体资格,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焦点问题。近日,多起相关案件的裁判结果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清晰指引:商业维权公司若仅获得单独的维权授权,而未实际取得实体性权利,通常不具备单独诉权。以下结合法律规定与典型案例,深入解读这一裁判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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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09
侵权性销售不属于植物新品种丧失新颖性的法定情形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一起植物新品种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在种业领域备受关注。该案经历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复审[1]、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2]和最高人民法院二审[3]。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发布的内容来看,其问题的关键是未经许可的境外销售是否属于《种子法》规制范畴的新颖性丧失情形。下面通过案例,简要分析植物新品种的新颖性及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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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6/13
反垄断法修改后首次公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给企业带来的启示
2022年6月24日,我国《反垄断法》完成颁布十五年后的首次修改,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新《反垄断法》明显加重了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责任,将“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回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回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处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然而,近两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一直未发布适用新《反垄断法》处罚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例。2024年6月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立)与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空调)设立合营企业郑州海立电器有限公司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1],这只“靴子”终于落地,该案颇具示范意义,值得企业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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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24
警惕陷阱取证之害,匡正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之路
首先,从保护制度层面看,我国已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体系。形成了以《民法典》第123条为定位,以《种子法》第四章为保护基础,以《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专门法规为保护主线,同时以两部条例实施细则和三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辅轴的法律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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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02
高朋律师事务所多位律师获聘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近日,海南国际仲裁院正式公布新一届仲裁员聘任名单。高朋律师事务所三位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良好的行业声誉成功获聘,分别为北京总所高级合伙人王海阳律师、上海办公室合伙人蔡世明律师、越南办公室付文佚律师。此次受聘既是海南国际仲裁院对高朋律师专业能力与执业水准的高度认可,也彰显了高朋在知识产权保护、涉外法律服务、跨境争议解决等领域的深厚专业积淀与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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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19
王海阳律师受邀出席国家林草局科技发展中心研讨会并作主题报告
2025年12月16日-1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主办的“林草实质性派生品种(EDV)研讨会”在京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旨在深入探讨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发展与实施路径,推动行业在法律法规更新背景下的适应与升级。中国种子协会法律服务团成员、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知识产权师王海阳律师受邀出席本次研讨会,并作题为《把握新规、应对EDV挑战:植物新品种保护升级与实施路径》的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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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28
王海阳律师受邀在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作《法学视野下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题报告
2025年11月25日,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知识产权师王海阳律师,应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邀请,为该校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法学视野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前沿与司法实践》的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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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26
王海阳律师受邀为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解读EDV新制度与知识产权风险防控
2025年11月21日,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常年法律顾问,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知识产权师王海阳律师,南下潇湘,专门为该中心顶尖科研团队带来了一场题为《植物新品种保护新规解读与科研机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策略》的专题培训。本次培训聚焦新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备受关注的核心新制度——实质性派生品种(EDV)保护。培训中特别指出科研机构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早保护、大保护、高保护、多元化保护”,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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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19
王海阳律师受邀为黑龙江省农科院水稻所解读植物新品种保护新制度
近日,作为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的常年法律顾问,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海阳律师受邀专程北上,为该所科研团队带来了一场深度专题讲座,聚焦植物新品种保护最新制度,特别是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的核心要义与实务影响,为寒地水稻育种方向的原始创新厘清思路、筑牢法律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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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06
王海阳律师受邀为济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授课,以案释法赋能植物新品种保护
2025年10月29日下午,中国种子协会法律服务团成员、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知识产权师王海阳律师,应济南市农业农村局的诚挚邀请,为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进行了专题授课。本次授课主题为《以案释法——植物新品种保护与行政执法实务应用》,旨在通过深入剖析实务案例,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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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28
王海阳律师受邀主讲种业知识产权战略设计与实操 分享实务经验助力种业合规发展
为响应国家种业振兴战略,系统提升种业领域相关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应用能力,中国种子协会于2025年8月24日——28日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举办“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班”。中国种子协会法律服务团成员、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知识产权师王海阳律师,凭借在种业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厚专业积淀与丰富实务经验,受邀作为主讲嘉宾之一,为参会学员讲授《种业知识产权战略设计与实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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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09
王海阳律师受邀参加2025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研讨会
2025年7月7日,第三届“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进行动”在甘肃省张掖市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主办,张掖市农业农村局承办。来自种业行政、司法、科研、企业和行业协会等方面代表,聚焦新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开展解读、培训、研讨和观摩等系列活动,直面育种研发主体,强化源头治理意识,进一步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助力种业振兴。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知识产权师、种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王海阳律师受邀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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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25
王海阳律师受邀参加第三届菏泽市知识产权发展论坛
4月21日,由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菏泽学院科研处与政法学院承办、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的第三届菏泽市知识产权发展论坛在菏泽学院举行。本次论坛以“知识产权与新质生产力”为主题,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菏泽市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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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21
王海阳律师受邀参加中日植物新品种保护交流研讨会
2025年3月12日下午,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知识产权师、中国种子协会法律服务团成员王海阳律师受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邀请,参加“中日植物新品种保护专家交流研讨会”,就中日签署植物新品种保护合作备忘录交流研讨,与会专家从国际形势、合作历史、诉求分析、潜在影响、文字合理性和文本合法性等多个维度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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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14
高朋多位律师获聘第六届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近日,潍坊仲裁委员会第六届委员会换届工作圆满完成,高朋律师事务所青岛办公室主任吴清洲律师、北京总所高级合伙人王海阳律师、青岛办公室王庆军律师、北京总所合伙人渠帅律师凭借在相关法律领域的专业实力和良好口碑,成功获聘该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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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10
吉林大学管洪彦教授到访高朋律师事务所座谈交流
2025年1月10日,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洪彦到高朋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座谈交流。高级合伙人姜丽勇律师、种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王海阳律师对管教授的莅临指导表示了诚挚的欢迎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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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03
王海阳律师做客央视参加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访谈
2024年12月2日,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高级知识产权师王海阳,应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邀请,做客CCTV17农业农村栏目参加 “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访谈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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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3/22
王海阳律师续聘担任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法律顾问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近日,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知识产权师王海阳律师续聘担任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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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21
高朋三位律师收获北京市律师协会面试考核考官聘书
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协会开展了增补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相关工作,公布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人员名单》,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丽勇律师,高级合伙人郭金辉律师,合伙人王海阳律师被聘为面试考核考官,近日三位律师收到北京律协下发的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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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9/22
高朋律师受邀参加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进行动(2023)活动
2023年9月21日,由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和徐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江苏徐淮地区徐州农业科学研究所、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进行动(2023)”在江苏省徐州市隆重召开。高朋律师事务所种业律师团队负责人王海阳律师、合伙人渠帅律师受邀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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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8/21
高朋读书会第124期《助力种业振兴 护航强国兴农——种业律师谈法律服务》成功举办
2023年8月18日,“高朋读书会”第124期分享活动在高朋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大会议室举行。本次活动的分享嘉宾为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海阳,分享主题为《助力种业振兴护航强国兴农——种业律师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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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17
王海阳、冯伟律师有效辩护,一起涉种刑案嫌疑人获绝对不起诉
近日,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海阳律师、冯伟律师代理的黑龙江省某种业集团分公司负责人X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一案。历时两年半,经过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全程精准辩护,检察院最终对X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无罪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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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15
王海阳、冯伟律师精准辩护,一起涉种刑案嫌疑人获不起诉
近日,由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海阳律师、冯伟律师代理的一起涉种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经精准有效辩护,历经上网追逃后获得取保候审,最终不起诉,无罪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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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11
王海阳律师种业法律团队为黑龙江涉种刑案无罪辩护成功
近日,由高朋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王海阳律师牵头,与渠帅律师、王雷声律师、李晓航律师、李凌云律师联合承办的一起涉种子刑事案件(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取得重大进展。经有效专业辩护,该案当事人G某、S某、L某获黑龙江省某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