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晓华、朱婷律师有效辩护,为当事人拿到缓刑建议,成功取保
近日,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晓华律师、朱婷律师代理的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件,经有效辩护,在当事人被羁押9个多月之后,为其拿到了检察院的缓刑量刑建议,被成功取保释放。
当事人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24年8月被刑事拘留。其家属在案件即将提请批捕之际找到董晓华律师、朱婷律师,在跟两位律师充分咨询、沟通之后,正式委托董律师、朱律师作为辩护人办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迅速会见当事人,了解到该案是由公司高管之间的矛盾引发,唐某被公司实控人控告职务侵占,提供了很多事实和线索,意欲指控唐某职务侵占2000余万元。经多次会见,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案情,两位律师认为270余万的涉案数额确定,但案件性质是职务侵占还是挪用资金存在争议,且在案发前两年已经退还给公司,可以争取缓刑,是辩护的要点,而另外数千万元的指控应是证据不足、不能成立。案件报捕后,两位律师迅速向检察机关递交了不批捕意见书,奈何控告人确实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大量的公司账目、业务系统记录等所谓唐某可能涉嫌犯罪的证据,且数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对唐某决定批捕,并电话向辩护人说明了批捕的理由。
批捕后,两位律师保持会见频率,与当事人及其家属充分沟通、全面了解案情,积极收集了相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递交公安机关,并向公安机关递交了申请尽快查清案件事实的书面意见,同时向检察机关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而控告人不停向公安机关施压,陆续又提出唐某还涉嫌挪用巨额资金给其他公司使用的线索,导致案件经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办理,并被两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两位律师第一时间阅卷,经仔细梳理、与当事人核实后,认为在案证据能证明确定的涉案数额只有270余万元,且不能认定唐某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应当认定为挪用资金罪,其他数额涉及的相关事实均不构成任何犯罪,及时向检察机关递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在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后,又陆续递交了两份补充辩护意见,并多次与检察官电话沟通,充分阐述意见和理由。最终,检察官采纳了两位律师的绝大部分意见,建议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唐某在听取律师建议后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即被变更强制措施,成功取保释放。至此,案件已取得了实质性的重大成果,两位律师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
案件办理取得实效,得益于辩护律师的精准辩护,依赖于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律师的充分信任,也离不开司法人员的正确履职和依法担当。高朋刑辩律师,将秉持对公平正义的追求,继续夯实专业素养和能力,为给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