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晓华、冯伟律师精准办案,对非公行贿案嫌疑人获不批捕
2025 08/01
近日,由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晓华律师、冯伟律师代理的一起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件,经精准有效辩护,获得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的良好效果。
某公司股东王某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河北省某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在案件即将报请检察院批捕的前夕,王某家属找到董晓华律师咨询后决定委托。
接案后,时间已经非常紧迫,董晓华律师第一时间前往河北某看守所会见王某。经了解,本案涉及数额一千多万元,但有多个有利情节。二位律师迅速剖析全案的争议焦点,并指导家属收集了有关证据。在此基础上,二位律师从王某不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和客观结果、具有索贿情形、属于单位犯罪、以及其他从轻、减轻的的法定情节等方面进行了严密的论证,向检察院提交了《建议对王某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及证据材料。
同时,在七天的审查期间,与检察院办案人员进行了多次见面和电话沟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二位律师的辩护意见。2025年8月1日,检察院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王某被取保候审。得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后,家属第一时间向律师表达了由衷的欣喜和感谢。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专业精神,全力以赴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公正的法律服务,是每一位高朋律师的坚守和担当。



